第一百四十四章 地牢定罪-《无琴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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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非也!非也!我不喜欢杀人,你若再敢犯事,与他同刑!”小刀指了指风四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火三虽不好色,却也不愿意成为无根之人。

    “继续!”小刀走到雷二面前。

    “雷二,偷走北防城富豪家中奇珍异宝无数,其中玲珑玉塔、寒北夜明珠、金光镯、万花瓶等等,每一样都是价值连城!贼心不改,是宝必偷!”

    “按照瑞国国法该当如何?”

    “断十指,抽脚筋,囚困终生!”瑞国对偷盗之人向来严惩不贷。

    “啊!”雷二大吃一惊,以后要是脚走不了,手拿不动,那岂不是比死还要惨千倍万倍!

    “他要是把宝物尽数归还,是不是可以从轻发落?”小刀问道。

    “根据瑞国国法,他要是能全部归还宝物,可免去断指抽筋之苦!”

    “雷二,你自己选择吧!”小刀说完便走到电大面前。

    “郭小刀,不用你们说,我自己说,这些年来,我杀了北防城八位将领,十位富商,我没有什么原因,就是要让你们北防城鸡犬不宁,让你们瑞国不得安乐,凭什么你们占领最富饶的土地?而我们北荒国却地土荒凉,百姓自己都养不活自己!”电大站起来大声道。

    “这便是你杀人的理由?你可曾想过被杀之人?他们何错之有?他们就该死吗?”小刀大声道,接着又问李龙贵,“根据瑞国国法该当如何?”

    “根据瑞国国法,对这种穷凶极恶之人,该五马分尸,死后尸体任由野兽分吃,不得入土!”

    “好一个风火雷电,你们所做所为真是让我大开眼界,你们好好珍惜今天吧!明日此时,该还的还,该阉的阉,该杀的杀!”小刀说完便大步离开地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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